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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1月9日讯 (记者杜海岚)今年以来,国家又连续3次降低了部分价格偏高的药品零售价,为此,卫生部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不得高于政府和企业制定的零售价格出售药品,在接到降价通知后,要及时调整药品零售价格。 卫生部在关于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改革的通知中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物价部门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药品价格改革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还要主动配合药品价格管理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和药品价格日常管理工作的督导。 卫生部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贯彻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注意减轻社会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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