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中新网北京11月10日消息:来自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消息,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的《互 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授权,该市政府新闻办即日起开始受理北京行政区域内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申请。 据北京日报报道,符合《暂行规定》要求的网站可在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网站(www.beijing.org .cn)上进行在线申请,填写递交有关材料,在收到市政府新闻办的电子邮件通知或电话通知后,再递交书面申报材料。详 细情况可在市政府新闻办网站上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67102230。 在《暂行规定》施行前北京地区已经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网站,应当在《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60日之内办理 相应的手续。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