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一雇凶杀人团伙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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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1日11:05 云南日报
“害人终害己”,这是雇凶杀人的陈会祥及其行凶团伙的真实写照。近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9名案犯均已被该院一审判刑。
经该院审理查明,早在1999年7月,被告人陈会祥在文山州中医院综合楼工程投标中未中标,认为是文山州建委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副主任张春承等人设置障碍所致,便指使周简找人于同年8月16日下午将下班正在回家路上的张春承殴打致伤。今年4月,陈在文山州药检所办公楼及职工住宅楼工程投标中标,而文山州建委认为在该工程招投标中有违反行政法规行为,并于4月21日向其发出停工通知书。陈对此不满,又认为是张春承等人有意阻挠,便指使周简找到耿忠跃,又由耿指使郑周奎、李志祥、周劲波、任兴旺手持钢管等凶器于6月16日中午将张春承殴打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6月19日,李志祥又与常川、郑周奎在某酒屋喝啤酒时,与同在该屋喝啤酒的吴畏霖为琐事争吵后,李自祥用一啤酒瓶先击打吴的左颞部一下后,常川又用一啤酒瓶击打吴的左额部一下致伤,吴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6月24日死亡。案发后,陈会祥拿出8万元交周简转给耿忠跃等5人,叫他们逃离文山,并将打死张春承的事告诉了李自全,并叫李帮出主意如何使周简脱逃。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讯问李自全时,李未如实陈述其所知的事实。
根据陈会祥等人各自所犯事实和有关法规,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陈会祥和李志祥死刑;判处郑周奎和周简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处耿忠跃和常川无期徒刑;判处周劲波有期徒刑13年、判处任兴旺有期徒刑10年。同时还以犯包庇罪判处李自全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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