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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三日电(记者肖瑞)中国国家计委日前颁布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此间人 士称,这是中国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又一部重要规章,对于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 争,十分必要。 中国于一九九0年就已推行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十年来,明码标价制度逐渐深入人心,为推进交易 公开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起到了一定推动作用。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推进,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逐步完善,对明码标价制度提出了更新的要求。为此, 国家计委依据《价格法》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 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明码标价的含义、范围;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正常使用的标价签、价目表外,对降价 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增设了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对实行行业统一规范标价方式作出规定;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利用标价进行价 格欺诈;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并细化了法律责任。 新规定针对当前市场上的虚假定价、模糊标价、打着降价的幌子行涨价之实、价外加价等不规范标价以及利用标 价搞价格欺诈的行为,以“明”字为核心,以规范的市场标价方式为准则,以严格的法律手段为保障,要求经营者做到清清楚 楚标价,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从而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国家计委有关人士称,明码标价是中国价格领域中一项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是中国价格管理最基本的形式和内 容之一,也是塑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的必然要求。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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