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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三个民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一“醉汉”的不法伤害,状告到法庭,索赔标的一共只有40元出头。这是日前普陀区法院开庭审理的一件“警告民”案。 今年7月20日晚9时许,普陀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前往石泉路某招待所抓赌,先后将65名赌徒抓获。警方在以少量警力押解大批赌徒的状态下,拉开一条十余米长的警戒线。无业人员吴福来喝过酒后几次三番冲进警戒线看热闹,对民警胡军、彭泽青、赵宏明的劝阻置之不理,还说:“你们民警有什么了不起,我照样请你们吃‘生活’!”边说边拳打脚踢,导致三位民警的面部、身体6处软组织挫伤。民警果断对吴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押上警车。吴在警车内乱踹,当场将“110”巡逻车挡风玻璃踢碎,飞溅的玻璃片将路人倪某的脸部划伤。 三名民警为此在吴福来妨害公务案中附带提出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治疗费共41.5元。民警表示:他们索赔是想为所有在正当执法中受侮辱和伤害的人民警察讨一个公道。特约通讯员 忻文轲 刘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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