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昨天是本市正式供暖第一天。但是,仍有许多读者打来电话反映,家中的暖气不热。昨天下午,记者从市政管委获悉,市政府明文规定,供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供暖时间,减低供暖标准或人为造成停暖。 据介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房地局负责所辖区域内锅炉供暖工作,其所属供暖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供暖工作。区县供暖管理部门依法对区域内供需双方进行管理。市政管委及其所属供热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供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收取和缴纳供暖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制定热费标准。财政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应按照足额拨付供暖费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督促其所属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供暖费或给职工报销供暖费。对确有困难企业(含破产、停产企业)应采取必要措施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不按规定缴纳供暖费。采暖用户是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向供暖单位交纳;采暖用户是个人的,由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交纳;采暖用户房屋承租人或产权人属个体工商户、农业户、自由职业者等,其供暖费由承租人或产权人个人全部承担。 据悉,对于因工作不到位,严重影响供暖工作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对于有支付能力拒不为职工交纳采暖费的企业,将对法人代表进行行政处罚。(记者 郑勇)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