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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市区轰动一时的“水泥浇埋”杀人案案犯周翔、何晓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昨天被执行死刑。 罪犯周翔,原系我市某银行储蓄所职工,为盗窃银行巨款,他伙同何晓光、叶继(在逃)雇人在市区双井头新村某幢挖好地坑。2000年1月15日下午,周翔将同事翁某骗至暗处,与叶继、何晓光一起将其杀死,并用水泥将翁某埋在事先挖好的坑内。事后周翔利用事先偷记、复制的翁某工作密码和操作卡,从银行提取人民币近300万元占为己有。 今年4月,温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周翔、何晓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犯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潘光林 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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