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征收车辆购置税后 购车负担不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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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8日16:45 扬子晚报
本报讯:《明年起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消息昨日见报后,引起众多市民关注,这不仅宣告了费改税这一酝酿已久的政策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同时也牵动了众多购车人的心。这一税种的开征会不会加重购车者的负担?就这一市民关心的话题,记者采访了各方人士。
省国税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指出,作为首个费改税项目,车购税的开征并不是指凭空多增一个税种,多加10%的负担,而是会将原来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这样一增一减,达到平衡。以前,购车人一般要凭缴费凭证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今后则须凭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到车管机构登记。一位财税专家也认为,要看是否加重购车人负担,就必须比较原有的费基、费率和将要执行的税基、税率,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从目前江苏的情况看来,费改成税后,费率与税率基本相同,所以不会给购车人带来额外负担。而且,开征车购税还可以发挥清费的作用,以前各地收费管理不太均衡,有的地区收费较乱,不仅收取占车价10%的车购费,还征收其他名目繁多的费用,改成税后,则透明度大大增加,老百姓缴得明白合理。从这个角度来看,开征车购税对购车人来说是有好处的。此外,这一税种的开征对政府收入形式和收入机制的健全也有较大促进。
南京市交通局稽察管理处向记者算了一笔细账,以购买一辆富康新浪潮为例,除去14万余元的车款以外,明年1月1日起需向税务部门缴纳14万×10%=1.4万元的车辆购置税,向车管所缴纳尾气检测等上牌费约1000元,新车所需向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和不计免赔等4个强制性险种约5000元,还需每月向交通部门缴纳120元的养路费。(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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