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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南京市廉政办、房改办近日联合制定了正处级以上干部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办法,正处级以上干部的已购公房经过监察部门的备案后,允许上市交易。 廉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允许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干部名下所属的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是为了促进住房消费,特别是同国家激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政策相配套,同时又要有效地防止领导干部以权谋房。对已购公房上市交易中产权人为正处级以上(含正处级)干部的具体备案程序为:市管领导干部的住房上市交易,应由同级组织审批,经市廉政办审核备案后,向房改办出具已备案的书面通知;除市管领导干部外,其他干部(含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离退休干部)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并向主管部门的监察室备案,主管部门的监察室备案后向房改办出具已备案的书面通知。(周敏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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