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市水利局长利用加固长江堤防受贿被判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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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27日05:22 检察日报
本报讯 湖北省赤壁市水利局原局长祝天新在长江堤防整险加固工程和水利大厦基建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近日经赤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赤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认定,1998年11月至1999年12月,个体建筑业主饶晓岚分别以“赤壁市鑫杰防腐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原对外工程公司黄河小浪底工程局”、“民航集团工程公司”的名义,先后3次与赤壁市水利局签订了赤壁长江干堤、柳山大堤部分整险加固工程合同。之后饶晓岚为结算工程款,分4次送给祝天新5万元,祝均予以收受。经祝天新签字同意,饶晓岚先后领取工程款280余万元。
1997年2月,个体建筑业主杨元锦承包了赤壁市水利局水利大厦工程。杨元锦为能顺利结算工程款和以后继续在水利局承接基建工程,分别于1997年12月、1998年11月、1999年春节3次送给祝天新4万元,祝均予以收受。这期间杨元锦顺利结算了水利大厦工程款,还承接了水利局三幢宿舍楼等基建工程。(汪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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