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闻晚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记者采访遭殴打引发争论 名人隐私权到底有多大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28日13:57 新闻晚报

  本报讯:《北京青年报》一名女记者在采访歌手毛宁被刺伤一事时,遭毛宁随行人员殴打,日前京城媒体对这一事件发出一片谴责之声。打人者声称要保护毛宁的个人隐私,有关媒体认为记者的采访权利不容侵犯。由此引发出关于保护记者采访权与名人隐私权的话题。

  一些热心的读者也打来电话说,在这件事情上,记者本身并没有错。假如被刺的不是毛宁,记者同样也有理由前去采访,了解事实的真相。正因为毛宁是名人,大家关注他,所以记者去采访,这是记者的职责。至于说记者侵犯了毛宁的隐私权,毛宁可以不接受采访,但不能打人。

  采访名人,是否就侵犯了名人的隐私权?殴打记者,该不该负法律责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范愉博士认为,毛宁被刺作为一个新闻事件,记者有采访的自由,毛宁也有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在实际生活中,记者采访权很容易与个人隐私权发生冲突。在两者的矛盾中,到底哪个更重要,在现行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但可以肯定的是,毛宁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其隐私权的受保护程度要比一般人低,因为他是公众人物。法律对不同人的隐私权保护程度是有区别的。国外对政治家的隐私权保护就非常有限,因为公众有权知道他们的隐私。

  至于采访权,法律虽没有明文规定,但由于新闻媒体承担着向公众传达信息、让公众获得知情权的特殊职责,宪法中的舆论监督权利实际上肯定了记者的正常采访权。既不能因为毛宁是名人,就认为毛宁没有隐私权,也不能说记者被打,就有别于普通人被打。法律保护人的隐私权,但同样保护人的人身权。殴打记者,侵犯了人身权,毫无疑问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靖)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参加申奥-网上汽车拉力赛
美国总统大选
2000年世界小姐大选决赛
新浪招聘网站
全国男篮甲A联赛
手机栏目提供选购、评测、个性化方案
支持奥运,网上签名!
网上学园提供各种学习电脑网络技术文章
新浪聊天室全新改版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