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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海救亲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讨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报讨论热线铃声不断,国内著名的“新浪网”昨天不仅转载了本报的相关报道,还在主页上就此开设了讨论专栏,一天就吸引了数百名网友发表意见,成为网上的热点话题。 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学生杨彬来电说,吴慧明的救人行为是名副其实的见义勇为。因为不管是不是吴慧明的家人,在人身安全上是等价的,无论救的是谁,都是挽救了他人的生命,况且当家人遇到危难需要帮助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舍己救人,无论他的动机是主观还是客观,救人者同样面临着生死考验,而且吴慧明为救他人差点被烧死,这种勇敢行为和高尚精神难道不值得肯定和赞扬吗? 安徽巢湖市小学教师王晓明认为:见义勇为行为与被救者是否是自己的亲属毫无关系。从道义上讲,凡对处于危难需要急救的人,都应该挺身相救,亲人遇到生命危险如不及时相救,同样会死亡,亲人和其他人一样都有生存权,他的这种行为当然是见义勇为。那种认为只应对陌生人施救而不顾亲人死活才叫见义勇为的理解是狭隘的、片面的,是不近人情和缺乏人性的。 网友zx发表评论:善良和勇敢是美德,不一定和见义勇为都有关系。吴慧明应该是个非常勇敢的人,是英雄不容置疑。英雄救人,当时不一定想到什么是见义勇为,想到的只是不让自己的亲人惨死。这个英雄应该得到社会的帮助和赞扬,无论是不是见义勇为。 网友kealeyt表示,一个人只要能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别人,这个人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这样的行为就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同,受到社会的鼓励和赞扬。 网友mythanna认为:见义勇为强调的是人们在危急关头表现出的勇敢的精神和行为,什么时候多出对象这样一个附加条件?对于这样显而易见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还要讨论来辩论去的,不是很反常吗?(王琴礼、延大颖、薛兵) 读者参与电话:(025)452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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