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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座”变“星座”引发行政案 民企老板状告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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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30日09:09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 武建中 通讯员 裴建民)因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被变更,山西天座房地产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王文治,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上了法庭被告席。前不久,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山西首例民企老板状告省工商局的行政诉讼案。
设立在山西运城地区的山西天座房地产有限公司是王文治、张随德、张耀宗3个自然人于1993年共同发起成立的民营企业,由省工商局依法核准注册登证。该公司从1995年起因内部矛盾等原因,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重新登记,且自1997年10月起连续2年停业停检。原告王文治诉称,山西省工商局明知天座房地产公司连续2年停业停检,既无经营场所和流动资金,又无专业技术人员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不具备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的法定条件,却批准张随德提出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变更登记申请。将山西天座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山西星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原法人代表王文治变更为张随德,并对违法变更登记的山西星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天座”公司认为这种做法明显违法,其行为应依法予以撤销。而省工商局则辩称,王文治不具备此案诉讼主体。他曾是“天座”公司的法人代表,但他这个职务来源的第一个条件是“天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变更其法定代表人职务的依据也是“天座”公司的股东会决议。我局对该公司的登记行为纯属法人之间的作为,如果造成了侵害,那么相对方也只能是法人,而非个人。王文治以个人名义要求撤销行政机关对法人组织的行政行为,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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