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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破获一特大团伙轮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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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2日11:46 华商报
被刑拘的部分疑犯(本报记者国庆摄)
以谈恋爱为名,采用诱骗、挟持、殴打、威胁等手段残害少女
本报讯:(记者程彬实习记者芦风通讯员向新建)因父母离婚或疏于管教,一伙青少年纠集一起轮奸数名少女。日前,西安灞桥警方成功侦破此起特大团伙轮奸案,9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11月27日下午,公安灞桥分局洪庆派出所民警在征兵政审时,发现辖区一欲应征入伍的小伙金某年龄可疑。民警遂对其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果发现金某前不久曾参与一起轮奸案。洪庆派出所于11月28日凌晨2时许展开行动,在辖区某厂公安处民警的密切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范某、王某及高某先后抓获。经审查,3人供认今年10月上旬及11月11日晚将一在校中专女生轮奸的犯罪事实。在公安灞桥分局刑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涉案的金某、刘某等6人于昨日纷纷落入法网。
经深挖,案情真相大白。原来这是一个以无业人员高某为首的特大犯罪团伙。今年7月,他们订下荒唐口头协议:22岁之前谁也不能谈恋爱,否则,女友就要遭轮奸。此后,该犯罪团伙以谈恋爱为名,或在大街上寻找漂亮的女孩,采取诱骗、挟持、殴打及威胁的手段将数名少女轮奸。其中一名15岁的少女惨遭这伙歹徒轮奸多达4次。令人震惊的是:该犯罪团伙成员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只有15岁,其中有两名是在校的高、中专学生。受害少女年龄最大的18岁,最小的还不到14周岁,她们遭受强暴后竟无一人报案。警方现已落实6起案件。11月2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高某、王某、范某等5人因涉嫌强奸,已被公安灞桥分局依法刑拘。刘某、马某等正在接受进一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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