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行政复议案件中民告“官”三成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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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2日15:21 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钟?璐)前天结束的广州市法制工作座谈会上传来一个令人欣喜的消息:反映民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年来,在广州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能告赢“官”的占31%,民告“官”充满了信心。
说起来也是笑话,在《行政复议法》颁布前,有的区、县级市政府竟收不到一件复议案,老百姓对执法部门有意见、有疑惑的时候,不敢去讨说法。奉行“民不与官斗”的古训,即使是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敢告、不愿告。此外,有不少人总狭义地以为民告“官”仅仅是到法院去打官司,不懂得很重要的一个司法救助途径就是行政复议。去年10月1日《行政复议法》实施后,这些地区实现了零的突破。有的地区受案量明显增多,如番禺区,是广州市10个区中受案最多的区之一,共收案83件。
自去年10月1日该法实施至今年10月底止,广州市辖十区、二县级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35件,包括状告规划、房管、公安、计生、卫生防疫、劳动仲裁等部门,涉及坟地纠纷、土地确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收回闲置用地、石场关闭、环保、劳教和不作为等类型。其中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已受理的298件,共审结191件,审结率为64%;最后能告赢“官府”,撤销或变更官方所作的行政决定的占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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