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贪鸟”与“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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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4日09:59 法制日报
在一次朋友聚会上,为助酒兴,有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树上有10只鸟,用枪打掉一只,还有几只?”一位老兄未加思索地说还有九只。大家立即起哄说他答错了,应该是一只也没有,因为枪响后其他鸟都吓飞了,并要罚他喝酒。可那位老兄不慌不忙地解释说他说的都是些“贪鸟”,打掉一个,其余九个照贪不误,大家听了不由得相视而笑。
一般鸟的胆子的确是很小的,听见枪声或是看到同伴被打掉,肯定会屁滚尿流地狼狈逃窜。但这只是常人的思维,常鸟的行为,若说到“贪鸟”,便不会那么没有“风度”了。所谓“贪鸟”,即鸟中之贪婪者,如果勉强类比一下,大概与我们目前常说的“贪官”的意思差不多。现实生活中可能没人经历过从树上打下一只鸟,其余九只鸟仍呆在原地的事情,但作为寓言,这种情况绝对有其真实性。我分析“贪鸟”之所以会处乱不惊,临危不惧,并不是“贪鸟”的胆子多么大,或是脑子多么蠢,而是因为它们的精力都高度集中在贪恋某种欲望的满足上,对外界的情况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达到眼不见心不烦,耳不闻心不惊的程度。由于目前人言与鸟语还不能相互勾通,我的这番分析无法得到鸟界的印证,但人群中的一些贪婪之徒的所作所为却完全能够得到证实。有一则古代笑话说,有个人到一家金铺里,当着众人的面从柜台里抓金条往自个怀里揣,金铺的伙计们立即把他扭送到官府。有人问他为什么当着人的面偷东西,那人回答说,当时眼睛只看到金条,没看见人。当代一些混入干部队伍里的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的“贪官”,与那些“贪”不顾身的“贪鸟”更是如出一辙。党中央对腐败问题向来不手软,依法惩办原北京市市长陈希同及其一伙“贪官”时,通过电视直播了审判实况。但有些没被惩办的“贪官”并没有从陈希同等“贪官”身上吸取教训,改邪归正,而是像上面说的没被打下的“贪鸟”一样,仍然不挪窝儿地照贪不误。最近被依法惩办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克杰、以及湛江和厦门特大走私案中的一窝大大小小的贪官便属于这类“贪鸟”型的“贪官”。看来个别贪官的贪劲儿已经和眼见着同伴被枪打掉也不飞的“贪鸟”一个水平了,真让人不可思议。不过这种现象也给我们一个重要提醒:彻底铲除“贪鸟”型的“贪官”,一方面要从源头抓起,建立起一套有约束力的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必须用重典,出重拳,真正像江泽民同志今年初在中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的那样,“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分就给什么处分,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贪官”爱贪不要命,王法“刀快不怕脖子粗”。(赫凛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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