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记者游细平) 日前,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一宗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陕西人陈平在罗湖区向西面点豆浆王修抽油烟机时,不慎触电摔下身亡,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陈平是否构成工伤以及如何赔偿时,双方代表各执一词,意见不一。 今年5月7日晚,向西面点豆浆王老板苟新华将陈平带到该店,告诉陈抽油烟机有震动,要求陈平进行修理,陈平上楼对抽油烟机进行修理时,不慎触电摔下身亡。文锦派出所民警赶到后,苟新华在笔录中承认陈是该店的临时工。5月30日,深圳市社保局依照有关条例,作出决定,陈平属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于向西面点王未替陈平购买保险,由向西面点王向陈支付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9·3万余元。苟新华不服,提出行政复议,9月24日,深圳市行政复议作出决定,撤销市社保局决定,陈平不属工伤。陈平的父亲陈天成不服,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仲裁委受理后开庭审理了此案。深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汪忠东受委托,担任陈的代理人。 汪律师认为,陈平与向西面点王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将陈列入工资表,但苟作笔录时承认,陈是店里临时工,主要负责干重活,每月支付200元,在向西面点王职工宿舍陈有固定的床位等,由此可见,面点王为陈平提供了食宿并支付了工资,两者存在劳动关系,因而陈属工伤。 而苟新华则坚持认为,陈平不是该店的员工,他只是曾两次借过钱给陈,每次200元,由于陈没有电工证,不可能请他修理店内电器。因此,陈平与向西面点王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因此,他不必为此承担责任。 劳动仲裁委择日将作出裁决。(南方都市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