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首例网上侵犯名誉权案开庭(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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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05日00:50
图为控辩双方在电脑前激烈辩论
2000年9月4日上午武汉市俊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武汉房地产综合信息网(www.fdc.com.cn)上,对俊华公司工发的俊华大厦有如下评语:“俊华是黑邦(应为‘帮’编者注)控制的,买的人只有付钱的享受什么服务,售楼人员是一群骗子……”而该网站标称由“武汉市房地局主办武汉信科技网络工作室协办”。
俊华公司工作人员立即向该网站打电话质疑。此时,谁也不会想到,这一再正常不过的反应,日后竟带来法律上的麻烦。网站接到电话后删掉了那则评语。但是影响已不可避免的随之而来,据俊华公司介绍,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散开后,一些客户纷纷到公司质问,有两笔生意没做成。面对如此情景,公司决定,委托我市易黄李九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易淑华、李光胜为代理人,将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及武汉市信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时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二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11月30日,江岸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我市首宗网上侵犯名誉权案,记者旁听了第一天的审理过程。 (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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