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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于日前发布《关于对三环路四环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从今天起,对三环路和四环路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车辆限行规定 7时至22时,三环路主、辅路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其他管理措施不变);四环路主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通行(养护作业车辆除外);四环路主路禁止外省市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健翔桥向西至岳各庄桥段(西北四环),禁止本市10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四环路辅路学院路桥向西至万泉河桥段,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辅路其他路段禁止外省市8吨(含)以上货运机动车通行;四环路辅路禁止畜力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通行。 车辆行驶规定 四环路主路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第一、二、三条车道为小型车道,其中第一、二条为小客车专用车道;第四条车道为大型车道;四环路主路第一条车道只准小轿车行驶,小型货车只准在第三、四条道内行驶,大型车辆只准在第四条车道内行驶。车辆在借用禁止行驶的车道超车时,只准借用相邻车道,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原车道。 四环路主路第一条车道最高限速为10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80公里/小时;第二条车道最高限速为9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70公里/小时;第三条车道最高限速9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60公里/小时;第四条车道最高限速为90公里/小时,最低限速为50公里/小时;四环路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小时。 四环路主路紧急停车带禁止车辆通行。(杨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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