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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苍苍的国家级老专家、曾任“中华和钟”工程总指挥的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能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关洪野,近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诉说因公司内部人员出走,在外面另起炉灶,生产和销售与原企业相同的系列产品,致使他们公司的知识产权被侵犯,公司的损失惨重。 记者追踪采访时了解到,高磁公司始建于1987年,生产当时属于高新科技的产品———具有强力磁性的钕铁硼磁体。后来,该公司利用北方其它企业生产的钕铁硼磁体,进行广泛用于陶瓷等行业的除铁器系列的研制和开发。 1996年5月,高磁公司副总经理王立广和生产技术部经理麦剑青(两人与高磁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至2008年7月21日)拉了几个技术工人,私下在广州市棠下村成立永通高能磁性材料器件有限公司,生产与高磁公司相同或近似的产品。 为此,高磁公司委托唐山惠达陶瓷厂以2820元的价格,向永通公司购买了一台“搓板式永磁除铁器”,并以此为根据向广州市中院提起诉讼,告永通公司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1999年11月,法院认定永通公司侵权,但由于永通公司强调他们只生产了唯一一台“搓板式永磁除铁器”,而高磁公司又未能拿出更多的证据证明永通公司的这种产品生产了不止一台,于是,法院判决永通公司赔偿高磁公司1万元。高磁公司胜诉了。 在高磁公司到法院告永通公司专利侵权的同时,永通公司也到广州市专利局告高磁公司生产的“磁棒式截流式永磁除铁器”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今年8月2日,广州市专利局作出结论:王立广、麦剑青的专利是在1996年5月2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而两人离开高磁公司是1996年5月。根据《专利法》及其细则的规定,两人在离开高磁公司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将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专利权应归属高磁公司。 1999年7月15日,高磁公司获得“强力除铁棒”专利。而记者在永通公司采访时见到,该公司竟堆满了“强力除铁棒”。王立广、麦剑青的说法是,“强力除铁棒”根本就不能算专利产品,因为有一定科技含量的钕铁硼磁体都不是由我公司和高磁公司生产,大家都是购进磁体后,中间间隔导磁体,再套上一根不锈钢钢管,造成这种“强力除铁棒”。这是连小学生都会做的事,怎么能算是专利呢? 对此,关洪野认为,专利产品的专利体现并不一定在于复杂和高深,而在于新颖和独创。“强力除铁棒”最早是由高磁公司创造出来的,其它公司未经其同意进行生产,当然构成侵权。 记者随关洪野到陶瓷企业比较集中的佛山市、南海市走了一趟,发现不少陶瓷生产设备的门市部都在销售涉嫌侵权的“强力除铁棒”,如佛山市石湾的西亦磁钢门市部、南海市南庄的冠宇陶机门市部和美华陶瓷配件店等。 面对这种情况,关洪野虽表示了要与侵权产品继续斗争的态度,但想起申诉之苦与赢了官司不赢钱的后果,他又有点茫然了。(南方日报记者赵南坚、梁甘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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