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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一些房屋出租人关心的出租房税负偏高问题终于得到初步解决。在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建设部共同发布的关于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调整意见中,已将个人出租房屋的总体税负由原来的17%—30%左右调低到目前的7%—14%左右。 根据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总体特点,这次房屋租赁税负下调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政府定价出租房免征房产税和营业税。由于政府定价出租的住房是以社会目标为主,不具有经营性质,其租金也远远低于市场标准,因此对政府定价的住房租赁将免征房产税和营业税。二是将个人出租房税负调低。对以市场价格出租的个人用房,其营业税将暂减按3%税率征收,房产税则暂按4%税率征收,对个人出租房取得的收入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使住房出租早日从地下走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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