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卖有毒大米的胆子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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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1日06:48 北京青年报
“有毒大米”流入市场,国家有关部门正严查死堵,以确保人命不致遭受危害,人心能够稳定。然而就在本报刊发此消息时,又传来卫生部的消息,一些地方又出现掺加矿物油、芥末油和玉米色拉油的大米,并有部分产品流入市场。
近几年假冒伪劣产品为害甚烈,尽管举国上下人人为之痛恨,并由各有关部门组织过一次次大规模的打假行动,同时也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果,然而假冒伪劣屡禁不止,仍然四处肆虐,乃至出现了“有毒大米”这种罔顾人命的令人发指的行径,这不能不让人在痛恨之余冷静思索,这一切究竟为什么?
对于假冒产品,人们心里很清楚,只有用重典,罚得假冒者倾家荡产,并在社会上名誉扫地,才能起到震慑作用,才能让那些制假售假者心存忌惮。然而一旦实行起来,人们却发现各种惩罚措施总是力度不够,总能让以身试法者网开一面。这其中的道理究竟为何?一是许多地方经济社会的利益与假冒伪劣紧密相关。在一些贩卖假药、仿制名牌,甚至销售偷盗汽车的集贸市场上,执法者和行政管理部门并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危害性,但这样做却能给地方带来税收,给当地老百姓带来利益。于是只要上面不纠,新闻单位不问,乐得两眼一闭,甚至美其名曰“原始积累时期难以避免”;二是对制假售假的危害性认识不够。许多地方之所以对盗版仿冒打击力度较轻,是因为有关管理人员以为这样做实属不得已,只要不伤害人命,一般性的惩罚已经足矣。殊不知假冒伪劣具有无孔不入的能力,今天能够仿冒名牌服装,明天就会在劣质大米上掺加有毒矿物油,对它的防线一步都不能退,退后一步,便会全线崩溃。
制造“有毒大米”的河南农民也许并不知道矿物油有害人体,但这种行为属于假冒伪劣却一定是心知肚明,他之所以仍然敢于冒险,实在是因为现实中有空子可钻。面对“有毒大米”的严重事件,该是有些地方管理部门警醒的时候了。(本报评论员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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