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检察官为一企业挽回损失6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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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3日08:09 检察日报
本报讯 近日,原告福建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三建)诉被告上海天鹰公司债务纠纷一案,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2100多万元。今年10月在诉被告上海华盛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福建三建也胜诉,挽回损失4400万余元。以上两笔官司共使福建三建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曾因俞鹏挪用公款3000余万元、拆借资金近亿元而陷入困境的福建三建得以再现生机。取得如此丰硕“战果”,福建三建的干部职工都称赞是龙岩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立了头功。
俞鹏原为福建三建驻上海办事处主任。1994年至1997年间,俞鹏以福建三建的名义拆借资金造成近亿元债务,并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3012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导致国家一级资质企业福建三建面临破产的威胁,几千名干部职工人心惶惶。1999年9月12日,龙岩市检察院抽调精兵强将,迅速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俞鹏立案侦查。办案人员克服异地取证的种种困难,行程一万多公里,终于查明俞鹏在任职期间挪用公款3012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的犯罪事实。今年5月18日,龙岩市中级法院判处俞鹏有期徒刑八年。
在侦查过程中,检察干警在为福建三建挽回损失的同时,成功获取了福建三建驻上海办事处被俞鹏隐藏的大量财务账本、印章等书证物证,并从几十个单位调取了数百份的政府批文、合同、协议、收据、银行票据等大量书证,为福建三建的债务纠纷案件提供了大量合法有效的诉讼证据。福建三建在起诉天鹰公司和华盛公司过程中,充分运用检察机关获取的证据,有力地驳斥了被告的辩解,得以胜诉,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钟喜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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