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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瑾、通讯员夏晓露) 从今天开始,凡被社会各界人士通过“110”举报或“电子眼”拍摄到的交通违章粤O、粤警号牌车辆,将与违章民用号牌一起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这是昨天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的情况。这是广东省公安厅开始整治警务用车的一项重大举措。 据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前段时间人大代表对粤O、粤警号牌车辆所提出的意见,广东省公安厅从上周开始,组织了专门的督察队,利用休息日到各地开始对粤O、粤警号牌车辆的违章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公车私用、违章驾驶的问题。 为了进一步整治交通秩序,本着执法者带头守法的精神,广东省公安厅日前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了《关于对交通违章的粤O粤警号牌车辆实行公开曝光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民警要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自觉性,做到安全文明行车。规定驾驶粤O、粤警号牌车辆非执行紧急公务的,严禁冲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警报器等。广东省公安厅要求将能否执行这一规定纳入单位、个人年终考核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加强对公用车辆的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凡发现有违反警用车辆使用规定的,要坚决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另据了解,广东省公安厅目前正在进一步起草加强警务车辆管理的规定,此规定将在1997年3月7日颁发的《广东省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对粤O号牌车辆的管理,并对警务车辆的发放、使用作更加详细的规定。 对于这项工作,省公安厅将继续制定完善有关保障措施,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安机关将建立强有力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力度。省公安厅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给予积极支持,对一些违章警用车辆,及时通过“110”电话等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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