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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5日电 (记者韩振军 张旭东) 记者从今天结束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将积极稳妥地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央财政每年拿出200亿元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而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目前正在安徽全省和其他部分地区试点。从试点情况看,这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方式,有效遏制了农村“三乱”,深受农民欢迎。据安徽省统计,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水平平均减轻25%以上。 据了解,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我国明年要加快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的步伐。具备改革条件的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暂不具备全面推行条件的省份,要扩大试点范围。 据悉,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已经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改革方案,修改和制定了有关配套的改革措施和办法。财政部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准备。中央财政每年拿出200亿元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解决改革后出现的基层经费的正常开支缺口。各省级财政部门也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综合考虑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的基础上,参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办法,制定省对县转移支付方案。 财政部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挪用。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下决心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切实减轻机构和人员膨胀给财政带来的支出压力,大力调整支出结构,挤出钱来支持改革。只有确保农民减轻负担、确保基层政权组织正常运转、确保规范农村税费关系,才能确保改革的成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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