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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面对“天天有牺牲,时时有流血”的公安队伍现状,公安部政治部最近制定了《公安机关接受民警伤亡抚恤捐赠管理办法》。 据悉,此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抚恤办法》和《全国公安民警英烈抚恤补助基金暂行管理规定》而制定的,旨在规范公安机关接受社会各界对伤亡民警捐赠财产的管理,进一步做好伤亡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工作。 《办法》共有十四条,其中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捐赠的财产应当是捐赠人具有处分权的合法财产,既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公安机关接受捐赠时,必须与捐赠人就捐赠对象、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公安机关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 《办法》还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对伤亡公安民警及其家属的抚恤补助金、慰问金、助学金及与优抚工作有关的支出。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孙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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