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决定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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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3日09:4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2月21日讯:(记者郄建荣)国土资源部今天就该部近日发布实施的《关于加强管理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土资源部决定,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凡涉及资产处置、资金分配要集体决策,结果公开。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介绍说,在国土资源部门行政管理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相对集中在行政审批、确权发证、执收执罚、项目管理等权力运行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两文件强调,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反腐倡廉、依法行政教育的前提下,加强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制建设,防止权力的滥用。同时规定,切实转变职能,规范行政审批。对自行设立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审批权事项坚决予以取消。李元说,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应依法赔偿损失,并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还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两文件还要求坚决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截留挪用资金,严格实行政企分开等一系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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