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ABA是否超范围经营要看有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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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3日13:36 南方网
本报讯 深圳“ABA”到底是不是诈骗?昨日,本报报道引起了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市工商部门指出,问题的焦点在于该公司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从事非法中介活动。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会调查取证、核查实情后再予以定性。
注册登记资料显示,深圳市艾比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经营期限为10年),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由李碧庆一人兼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和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1999年,艾比艾公司在业务“做大”后,又设立了分公司————深圳市艾比艾实业宝安贸易广场,负责人亦为李碧庆。
据了解,艾比艾公司自成立后,就有不少的人前来了解其注册登记情况,询问其是否系合法经营实体。而今年春节前后,上百家厂商先后向公安、工商、法院等部门上访,认为该公司是“骗子公司”,要求严厉查处。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其实要回答“艾比艾公司是否在行骗”这一问题,关键在于鉴定其是否超范围经营,中介是否违法。从表面上看,该公司经营业务应属于中介活动。是否超范围,一要看其是否有进出口经营权,二要认定“所从事的中介”是否为信息咨询。至于经营违法的查处要视其不同情况由不同行政部门查处,如果经营活动是欺诈行为,应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是非法中介,则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该负责人表示,会调查取证,核查实情,必要时会同相关部门联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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