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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梁甘堂 赵南坚) 本报今年11月18日第一版刊登《“猛鞋”胶水致17家鞋厂67名工人出现苯中毒》一稿后,佛山市、南海市两级技监局反应积极,加快对毒胶水供应商陈国能的调查处理工作。然而,陈国能不但不对自己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造成近30名工人苯中毒现在仍住在省职防病院内的所为有所悔悟,反而于近日以一纸诉状将两级技监局告上佛山市城区法院。 诉状称:佛山市技监局于2000年9月11日以有假冒伪劣重大嫌疑为由,封存了南海市平洲平西建兴五金化工店401“猛鞋”胶5桶,送货单7本,封存期15天。建兴五金店曾于10月9日要求返还上述物品,但佛山市技监局说该案及物品已经移交南海市技监局。建兴五金店曾多次要求两家技监局停止侵权行为,返还原物,但他们均置之不理。 对此,南海市技监局稽查队黄泽伦队长向记者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有问题的重大嫌疑物证,可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他们完全有权超期封存建兴五金店的物证。黄泽伦说,这5桶401“猛鞋”胶中,苯含量高达53.8%,是新中国建国以来发生的受害工人人数最多的职业性苯中毒恶性事件的“重大嫌疑物证”。而且,这5桶“猛鞋”胶,已经在今年9月15日由佛山市技监局作出结论,认定为假冒佛山市高达树脂厂厂名、厂址的伪劣产品。事件发生至今,陈国能自己不但拒不出面协助调查、解决事件,而且叫来律师增加种种麻烦。 鉴于此,佛山市、南海市两级技监局即将对陈国能作出进一步处理。(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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