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春运安全工作 规定没有合格证不得搞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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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7日10:57 南方网
本报讯 (记者陈明光、通讯员胡建南)为确保新世纪第一个春运的交通安全,从2001年1月9日开始,没有春运临检合格证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春运期间公路客运。这是笔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2001年全省春运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为确保春运的交通安全,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春运开展前,扎扎实实抓好客运车辆的安全检验和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完善工作。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验工作,各地要按照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公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参加春运的本省9座以上公路客车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免费发给《公路客运车辆临检合格证》。这项工作要在明年1月9日前完成。从1月9日开始,没有临检合格证的客运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春运期间公路客运。
又讯 昨日下午,省公安厅负责人在2001年全省春运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上透露,2001年春运期间,省公安厅在全省设置28个“广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春运交通安全执勤点”,以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
省公安厅要求在防护期内,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必须派出一名支队领导到执勤点驻点指挥,并抽调足够的警力,保证执勤点24小时不间断实施车辆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定本市交警支队春运交通安全执勤点。(明光、建南)(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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