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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许小征 通讯员 楚天佑) 旅游行业生意日渐兴隆,可税收却始终火不起来。日前,南京市地税局通过对20余家旅行社调查后发现,游客个人出游的开销竟成了部分旅行社“发财”的依靠。 据了解,2000年“五一”、“十一”期间,南京市到外地旅游的市民人数大幅增长,组团出游同比增长近80%,而来自地税部门的数据显示2000年全年南京市旅游入库营业税65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增长63万元。南京市地税局对此事实感惊讶,于近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南京20余家旅行社进行调查。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原来部分旅行社把已由游客个人负担的一些费用单据再放入财务凭证中报销,采取虚增开支、冲减收入的手段来偷逃税款。 随后,银燕旅行社、招商旅行社、东方国际旅行社、太和旅行社、长江旅游发展公司等多家旅行社因涉嫌乱列费用、财务凭证混乱而被南京地税局予以曝光。 据税务部门介绍,由于游客出游基本不能报销,当导游索要这些费用单据时,一般都可获得。而导游就拿上这部分单据去旅行社报销。而允许导游报销这些费用,表面上看是旅行社为导游花费了巨资,实质上获利者仍是旅行社。它不仅帮助了导游偷逃个人所得税,更使旅行社用子虚乌有的费用冲减了利润,从而降低了“收入”,增大了“支出”,为偷逃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提供了便利。此外,南京市地税局专业税务人员介绍,旅行社在收到游客的缴款后,无论游客是否索要发票,都应主动地开具发票,有意无意不开发票,就存在偷税的可能或嫌疑。 南京市旅游局和南京市地税局提醒广大游客不论报销与否,都应自觉养成消费时主动索取正规发票的习惯,防止不法经营者暗做手脚,从中渔利,对于种种借口拒开或不开发票的旅行社,希望广大游客踊跃举报。 《江南时报》(2000年12月29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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