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国青年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20世纪中国八大名案之法律被粗暴践踏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01日11:28 中国青年报

  陈独秀“叛国”案

  1932年10月15日下午7时,家住上海岳州路永兴里11号的陈独秀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国民党当局假借司法审判的方式,向江苏地方法院起诉陈独秀,指控的罪名是“攻击国民党政府,危害民国,集会组织团体,以文字为叛国罪”。

  1933年4月14日,江苏地方法院开庭审理陈独秀案。陈独秀将生死置之度外,阐述了打倒国民党政府的三条理由,即(一)国民党政治是刺刀政治,人民没有言论权,违背民主;(二)人民穷困而财富集中于官僚;(三)政府对日本步步退让,不接济十九路军在上海的抗日行动。

  经过连续三次法庭审理,陈独秀及其辩护律师章士钊、彭望邺的精彩辩词将检察官的指控驳得体无完肤,眼看控方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有意思的是,虽然章士钊的辩护非常精彩,但是陈独秀却当庭声明章未征求本人意见,章的辩护不能代替他的政治主张。

  1933年4月26日下午,法院判决陈独秀和同案的彭述之有期徒刑13年,剥夺公权15年。陈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1934年7月20日,最高法院刑事庭改判陈独秀有期徒刑8年,撤销原判的“剥夺公权”部分。

  国民党政府既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于是就以司法判决的方式来迫害政治异己势力,指控的罪名却完全没有证据支持,充分暴露了国民党政府强奸民意、践踏法律的丑恶行径。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参加申奥-网上汽车拉力赛
聊天室全面升级 手机笔记本大奖等着你
情爱故事美女写真--时尚生活精萃(三)
组图:现场直击圣诞夜
新浪招聘网站
辽宁队前锋张玉宁遭起诉
2000年精彩国际新闻图片回放
手机栏目提供选购、评测个性化方案
孟京辉与他的《臭虫》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