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票撕票勒索巨款 广东河源两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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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06日10:51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殷水泉 实习生 刘妍) 为图横财,合谋绑架一位年仅10岁的小学生并将其杀害抛尸山沟,然后向其父亲勒索150万元。昨天上午,这宗震惊广东河源城乡的绑架人质勒索巨款案经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朱胜利、潘德生犯绑架罪,判处死刑。
1998年下半年,朱胜利经人介绍到广东某报业集团河源记者站工作,后因与人打架斗殴被除名。2000年12月11日上午9时许,朱胜利、潘德生经过几天的跟踪,掌握了记者站张某之子张×源就读的学校和上学来回的路线等情况,商定在当月15日中午待张×源放学回家时绑架他去惠州市,然后勒索其父张某。15日中午11时30分许,朱在河源市新市区新风路与长安街交叉处见到张×源,说带他去与其父一起吃饭。尔后,朱、潘将张×源骗到源城区埔前镇园中园对面的一个山坡上。朱、潘认为张×源认识朱胜利,不杀掉他即使搞到钱也没命花,便决定杀人灭口。朱、潘先后用手臂压、扼张×源的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将尸体丢入山下水沟中。
当日下午,潘德生拨通张某的手机勒索150万元,然后窜至惠州。12月17日晚,两案犯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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