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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讯 广西合浦“腐败一条街”案中涉嫌受贿被判无期徒刑的一“主角”,在另一宗土地交易中被发现受贿巨大,日前被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判处无期徒刑。 这个被“拔出萝卜带出泥”的案犯名叫王玉远,是原合浦县委办公室主任。1999年11月在震动一时的合浦“腐败一条街案”案审判中,他被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9年月12月,检察机关在调查合浦县政府办公室干部王光华涉嫌受贿案时,发现已服刑的王玉远涉嫌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初,时任合浦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的王玉远与时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王光华和县土地局局长吴炜,利用主管县经济开发区征地、办证的职务便利,找到三合口农场主要领导王某,要求农场以4.6万元/亩的价格将200亩土地转让给香港某公司,后又帮助该公司以10万元/亩的价格将此土地转让出去,并为该公司办理了有关手续,使香港某公司获利1000万元人民币。事后,王玉远等3人收到该公司支付的好处费370万元,王玉远、王光华、吴炜瓜分各得130万元、120万元、120万元。 根据《刑法》有关条款,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玉远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万元。(梁思奇 马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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