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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通讯员叶少杰 吴红明 记者朱向华)记者昨天从深圳检验检疫局获悉,从今年起深圳地区进出口电池汞含量将由深圳检验检疫局按规定实施强制检验。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自今年起,禁止在国内生产各类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千分之0.025的电池;凡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国内、外电池产品(含专用电器具配置的电池),在单体电池上均须标注汞含量(如“低汞”或“无汞”),未标注汞含量的电池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制造商、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在电池产品进出口前应向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进出口电池产品在报检时除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规定》办理外,还必须提供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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