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中新网济南1月11日消息:身着囚服的赵付印、姬付同、耿付宝日前又一次站到了审判席前,等待着第四次判决——“现在宣布:赵付印、姬付同、耿付宝无罪,当庭释放。” 据大众日报报道,四年前,单县高韦庄镇苗庄村的赵付印、姬付同、耿付宝3名农民被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4年、12年、12年。如今,他们3人重获自由,其命运的改变始自省人大依法实施的第一例个案监督。 请看下面这份纠错“进程表”: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瑞凤收到一封来自鲁南监狱的信,正在服刑的犯人赵付印在信中申诉冤情。张瑞凤随即将此信批转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处理。 2000年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向省监狱管理局和鲁南监狱了解这3名犯人的狱中表现:服从管理,但拒不认罪,长期向中央、省党政机关、人大和司法机关写信申诉,平均每月寄出4封,生活零用钱全都用在了买邮票上。 同年6月,省人大内司委调阅案卷,了解到大致案情:1996年2月6日晚7时许,同村的刘玉忠自述向其表兄借钱回村途中被人拦截、殴打成重伤,3月18日刘玉忠出院20多天后,据借钱知情人范围向公安机关指认赵付印等5人对其实施抢劫(另两人已于4个月后因证据不足释放)。6月,赵、姬、耿被逮捕,从此3人走上了漫长的审理、服刑、申诉之路。省人大内司委认为,此案疑点多,决定深入调查。 9月初,省人大内司委派员赴鲁南监狱和案发地调查。 9月30日,省人大内司委向省人大常委会第42次主任会议作专题汇报,认定的主要疑点是:申诉人没有作案时间,特别是姬付同的证人证言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该案主要证据相互矛盾,被害人几次陈述不一致;办案人员刑讯逼供,三被告屈打成招。主任会议决定对该案实施个案监督。 10月10日,省人大内司委正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第1号个案监督通知书”,要求3个月内依法纠正。 10月11日,省高院组成以孟昭科副院长为审判长的5人合议庭,复核该案。随后,办案人员赴菏泽、单县、济宁、莱芜和安徽省等地调查了20名证人,提审被告人,查看案发现场。 12月20日,省高院就复核情况向省人大内司委汇报,经审理认定,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1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在听取内司委汇报后,决定由省高院对该案公开宣判并依法赔偿,逐级追究违法办案人员的责任。 12月29日,省高院合议庭到犯人在押地微山县公开宣判。当天,3名农民拿到了按照《国家赔偿法》赔付给他们的每人54529.04元赔偿金,返回阔别4年之久的家乡。(蓝海)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