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南方网讯 广东省人大、省政府自1997年颁布《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来,已经有3年时间。其中规定: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对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被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然而,目前广东省的大部分公安民警都没有配备《行政执法证》。这是记者昨日在全省警务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在座谈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焕新指出,目前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的警务公开工作是促进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和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警务公开规定公安机关要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公开执法职责、公开执法程序、公开相对人的权利。这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既是明确职权,又是明确责任。应该将这种制度长期保持下去。省公安厅朱明健副厅长表示赞同。他同时指出,他在一些基层单位检查时,发现法律知识的欠缺严重影响了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一些民警不懂《刑事诉讼法》,甚至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有“告知权”这回事,因而在执法的过程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省政府法制办的张锋指出,早在1997年,广东省人大、省政府就颁布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并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省府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制发《行政执法证》。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执法,届时,对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被管理人员有权拒绝。然而,两项规定颁布3年多来,全省的大部分公安民警都没有办理领取《行政执法证》。这使得《行政执法证》的实施受到了较大的阻力。他建议广东省公安厅将申领《行政执法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 张锋还向记者透露,行政执法人员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考试,经考核合格,方能申领《行政执法证》。目前全省只有8万多人申领了《行政执法证》,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数目。而公安机关的交警、巡警和治安警三个警种则是规定必须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今年7月,省政府将对全省持证执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王瑾(南方都市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