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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两家公司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结果受到市公安消防部门5万元的罚款。 去年12月31日晚8时30分,上海真麟实业有限公司丽花楼美食娱乐分公司在广元西路315号门前燃放烟花爆竹,被在附近巡逻的公安消防人员制止。次日凌晨0时20分许,上海万升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徐家汇商业区附近的青之杰建筑工地内燃放大量烟花爆竹,也被制止。两家公司违反《上海市消防条例》,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擅自燃放烟花爆竹,对附近居民和过往行人造成了影响。 徐汇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处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两家单位5万元的罚款处罚,并对万升公司的职工刘俊处以1万元的罚款。记者俞明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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