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打击行贿犯罪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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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15日09:13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文英、通讯员黄永茂报道) 过去的一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1182件1332人,同比分别上升9.75%和9.6%;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190件214人,同比分别上升31%和20.22%。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43.5万元。
江西省检察院检察长阙贵善在1月1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上说,去年江西办案工作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集中精力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据介绍,江西去年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案363件,其中50万元以上40件,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6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43人,其中正厅级1人。胡长清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胡长清被判处死刑。与此同时,江西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嫌疑人60人,同比上升10%。涉嫌向胡长清行贿的一批行贿人起诉到法院后,全部作了有罪判决,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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