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期间云南省国税工作获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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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1月15日15:59 云南日报
“九五”以来,云南省国税系统坚持依法治税,发挥税收宏观调控和经济监督职能。从云南地处边疆、民族众多和经济发展处于低层次的省情出发,从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保护环境等发展战略出发,从有利于促进云南优势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对相关产业的税收问题组织了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巩固完善新税制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税制改革成果,使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吸引外资、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调控和促进作用,实现了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五年间,“两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累计完成1319.21亿元,年均增长6.3%,提前两年实现“九五”收入计划目标,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初步建立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的征管体制。推行纳税户自行申报纳税制度,规范了纳税申报方式。“九五”期末,全省城区纳税户自行申报纳税率达95%以上,农村纳税户自行申报纳税率达90%以上。税务电子化工作迈出重大步伐,开发并应用了税收信息管理系统,覆盖了80%以上的税收征管业务和纳税户,全省城市分局已全面实施了税收征管电子化,纳入计算机征收的税款已占国税收入总额的95%以上;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建设、银税一体化、计算机公文处理、政府上网、金税工程、网络建设等工作已经起步,税收管理的科技含量有了较大提高。新型税务稽查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五年中,全省国税系统共稽查纳税户177801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共151451万元。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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