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从2001年1月1日起所有商品都要进行明码标价,减价商品要明确标出原价、现价及降价原因。但实施了近半个月的明码标价新规定执行得如何,商家打折有没有说明原因呢?近日,本报记者对京城一些商场的商品标价进行了暗访。 商家动作迟缓 时间:1月11日中午12∶00 地点:西四 记者走进一家服装店,看到一块硬纸板上鲜红的几个字“睡衣再甩90元”字样,记者不解,问里面的一位营业员,“这睡衣是90元,还是减价90元?”营业员一听挠挠头,似乎也不太明白,“我也说不清楚,这是我们老板定的,应该是90元吧,不过还可以便宜的。” 记者:“那原价是多少?” 营业员:“我刚来的,也不知道。”记者在店铺里发现,所有的衣服都没有正规标签。 记者又走进一家服装专卖店,这里的衣服正从3折开始打起,记者发现衣服的标签上只有一个价格,其中一件棉衣标价168元,记者问营业员这个价格是否已经打折,营业员回答“是”,而记者拿起另一件标着280元的棉衣问营业员时,回答是“这个打完折后是178元”。原来这家服装店的物价标签上的价格是形同虚设,全得靠营业员来告诉你。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几家服装专卖店,发现它们都正以不同形式打折销售,但所有的标签上都没有注明减价原因,如果顾客问起,营业员才会告知,是因为有些衣服断码才降价的。 时间:1月12日下午2:00 地点:sogo 在二楼女装柜组,记者指着一款标价258元的浅绿色上衣问:“这258元是原价还是现价?” 导购小姐:“这是原价。” 记者:“打完折后是多少钱?” 导购小姐一边按计算器一边说:“打8折后,这件衣服卖206.4元。” 记者:“一个柜组,为什么有的衣服打8折,有的衣服打9折?” 导购小姐:“公司就这么规定,我也不知道。” 记者:“现在不是要求把降价衣服的前后价格及降价原因都写出来吗?” 导购小姐警惕地看着记者:“对、对、对,接到通知后,公司就开始做了,估计几天后能见到。” 在这家商场的一至六层,记者所见的打折商品中,没有一处写明了降价原因。 百姓反应冷淡 按说,商家应清楚写明折扣商品原价、现价及降价原因,这和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可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消费者对商家仍采用以前的标签做法并无异议。再一细问,才惊讶得知,许多人压根儿就不知道新规定出台这件事。 “明码标价,不是一直这样规定吗?”拎着大袋小袋从某大商厦出来的张女士对记者说,“明码标价又有什么新提法,我可真不知道。”当记者不得不把新规定中增设了降价标价签这档子事给她讲清楚时,她的看法更是让记者吃惊不小。“这样做实际意义不大。”张女士说,商品进、出货的价格只有商家才清楚,他们要编一个降价理由非常容易。没有人会做赔本生意,商家的话不能信那么多,买东西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力量力而行。 和张女士有同样看法的人并不少,在康辉旅行社工作的刘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一次亲身经历让刘先生对量力而行四个字深有体会。去年夏天,在赛特购物中心,刘先生看见人们疯了一样抢购一件打完折后标价近1000元的短款女衬衣。“对于能够承受这个价钱的人来说,花1000多块钱买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不过分,相反他们会觉得很值。”刘先生说,可这事要搁在月薪才1000多元的工薪阶层身上,打多少折他们也不会买,说不定还有人犯嘀咕:这商家可够黑的,几块布一拼就要卖千元。 标价新规则为了“治”谁? 新规定出台十几天,很多商家却动作迟缓,而不少老百姓对此也热情不高,那么这次明码标价的新规定到底有什么意义?其制定的动因何在?它能给人们带来哪些好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物价局。 据物价局价格检查处崔处长介绍,当前市场上存在着打着降价的幌子行涨价之实、价外加价、虚假定价、模糊标价等等欺诈行为。因此,明码标价新规定中要求经营者做到清清楚楚标价,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价格公开,便于监督,以此杜绝或减少暗箱操作。 崔处长说,价格不公开,很难掌握商品价格变动的真实性,老百姓始终被商家牵着鼻子走。比如以前听得最多的“跳楼价”,一件标价2000元的皮衣,打完折后卖980元。不知情的消费者乍一看,还真觉得这“跳楼价”跳得实在。实际上,皮衣的“原价”早就被拔高了,消费者得到的是一个掺了水的“大折让”。 另外,经常与大幅度打折伴生而来的还有商品的质量低劣。少数商家借着降价的名义抛售次品,并以此为理由,逃避法律责任,他们总是在销售时就说“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而这样一来,顾客的利益便无从保证。 不规范的打折行为不仅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而且许多正规商家的经营同样受到影响。其中最主要表现是低价倾销大行其道。某些商家变换花样进行打折,比如店庆、换季、铺位转让,名目繁多,似乎是让利给顾客,但仔细分析,往往会发现,那些降价降得最厉害的商品,其质量也总是打了很大的折扣,去年曾被传媒反复爆炒的“彩电业跳水行动”,最后却跳出了一个新名词——问题彩电,就是最好的注脚。 专家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喧嚣一时的“打折风”的背后,是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难以确立,公平等价的交易规则不能实施,获利的只会是那些不法商家,大多数经营者和老百姓却两败俱伤。也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才有了明码标价新规定的出台。它的意义,相信很快就会得到彰显。 “明码标价”执行难 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今年7月1日起,所有标签都要更新,而在此之前的半年属于缓冲期,也就是说,商家依然可以使用旧标签,其降价幅度及原因,却必须由手工标注清楚。 这位负责人还解释说,推行新规则也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最突出的一点是,新商家层出不穷,几乎隔几天就会冒出一个新店铺,其变动情况,物价部门很难准确掌握,仅靠一次次地“检查”,效果并不明显。 其实,以乱打折为代表的价格混乱行为,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当地政府也都在积极应对,其中,尤以市场经济发达的欧洲最为明显。记者查阅资料时发现,对厂商类似的促销行为限制最多的首推德国。该国购物法规定,商家的换季拍卖只能在特定的周末才能举行,且只限拍卖某类商品。消费者用现金购买折扣商品最多只能有3%的优惠,免费大赠送则断不可行,以免让不法商家浑水摸鱼,也使消费者不至于眼花缭乱,掉入陷阱。当然,这种做法是否科学还有待观察,但它至少给我们一个启示:要根除违规价格行为,必须从商家的具体经营活动着手,限制性条款一定要细化,同时要设立相应的监督和举报机制,使暗箱操作无所遁形。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标签的制作是必要的,但这远远不够,一系列配套制度还要不断完善。本报记者 邓婷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