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早报讯(栾黎 记者 马天帅)曾闹得沸沸扬扬的成都恩威公司诉成都泉源堂制药有限公司侵犯其技术成果使用权、注册商标权、名誉权纠纷案,经过双方8年多的纷争,昨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恩威公司诉泉源堂侵犯其技术成果使用权、商标专用权不能成立,因双方都有侵害对方名誉权的行为,故双方各自承担名誉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事出有因 据法院审理查明,1987年,恩威公司将“洁尔阴”洗涤剂配方委托某医大药理教研室进行药检。药检后,该教研室出具了由宋裕南、李福涛等人署名的试验报告。1988年10月,该教研室对另一种定名为“洁阴露”的中药洗剂进行了各项试验检测后由宋裕南、李福涛等人作出试验报告。“洁阴露”的报告与“洁尔阴”在试验内容、篇章结构、文字表达、试验结果等方面基本一致。 1992年、某医大科技部以新药“舒而阴”科技成果作价与另两家合资成立泉源堂生产销售的“舒而阴”等系列药品制剂。泉源堂公司成立后,先后编制资料,或在报上刊载文章,公司向社会宣称宋裕南、李福涛从1987年开始就进行“妇女洗涤剂”的研究,先后研制出了恩威牌“洁尔阴”、“洁阴露”,以后又研制出了疗效更高的“舒尔阴洗液”;“舒尔阴”在药理学、疗效临床观察等方面明显高于“洁尔阴”等等。 与此同时,恩威公司在全国有影响的报纸上连续5天登载有关诉讼材料,指称泉源堂及宋、李二人是“大规模、有组织的严重侵权事件”。认为“洁阴露”和“舒而阴洗液”均源自“洁尔阴洗液”,都是宋、李二人盗卖“洁尔阴”技术成果的产物。” 各不相让 鉴于双方在诉讼活动中不同程度的扩散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材料,发表诉讼意见行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遂于1994年6月作出“禁止双方在本案审理期间,擅自将本案的诉讼文书及其他未经法庭查证的诉讼材料向社会公众扩散及利用各种传媒,向社会发布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含攻击、侮辱、诽谤等内容的言辞及文字材料。” 1994年,恩威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泉源堂及宋裕南、李福涛侵犯恩威公司技术成果权、注册商标专用权、名誉权,要求泉源堂及宋、李二人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而泉源堂及宋、李二人则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恩威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200万元。 最后裁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恩威公司“洁尔阴洗液”和泉源堂的“舒尔阴洗液”都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合法生产的,二者在配方组分及主要成分、制造工艺路线上差别明显,使用效果亦有不同,两者应属类同而质异的两种洗液。而“舒尔阴”与“洁尔阴”在产品包装及装潢方面有明显差异,对“洁尔阴”商标也不构成侵权。法院同时认定,双方贬损对方的言论向社会扩散,损害了对方的产品信誉及个人名誉,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鉴于双方都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其经济损失应由双方各自承担,并在报上公开为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宣判后,恩威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后并于昨日作出维持省高院的一审判决。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