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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报道换12年徒刑值吗--评山西记者讲真话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19日07:02 青年时讯

  高勤荣是《山西青年报》的一名记者,1998年的时候写了一篇《山西运城搞假渗灌浪费巨额资金》的文章,这篇文章登在《人民日报》的读者来信内部版,是第一篇揭露山西省运城地区搞假渗灌,制造“大跃进”式政治工程的内幕文章。报道发了不久,山西省纪检委的有关人员就找高谈话,让他回答几个问题,其中包括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以及谁提供的线索。当时高态度强硬,而国内随后又有多家媒体先后跟进报道运城假渗灌的问题,这时由山西省纪委牵头的一个专案组住进了运城某宾馆,开始了对高勤荣长达6个月的专案调查,1998年12月4日,高勤荣去北京反映情况时,被跟踪而至的运城警方连夜带回运城。随后高勤荣被指控涉嫌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和受贿罪。1999年4月28日,运城市法院以此案涉及隐私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高勤荣一案。1999年8月13日,运城地区中级法院终审裁定,数罪并罚判处高勤荣有期徒刑12年。

  高勤荣冤吗?当然冤。比如说他的所谓介绍卖淫罪是怎么回事呢?据报道,是因为深圳一家公司的两个人在运城嫖娼时被抓,警方发现他们携带的一部录像带中有高勤荣的影像。于是几年后这盘带子成为高勤荣介绍卖淫罪的证据之一。那么高是怎么跑到带子里去的呢?因为深圳公司的那两个人1996年6月在太原嫖娼时,用摄像机自拍了全过程。恰巧与他们认识的高勤荣带着自己的女儿来看望他们,结果进门后被放在桌子上未及关闭的摄像机拍了进去。这就成了问罪的证据了。

  高勤荣值吗?当然不值。如果说他这12年的刑期哪怕能换来山西运城的造假官员下台都还算有点价值,而事实上是高勤荣就是把牢底坐穿,人家官家的屁股还是稳稳地坐在“公仆”的位置上,并且完全可以再花点纳税人的钱搞个专案组查你,今天查不出来,明天查,中国有句古话,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什么叫古话?那都是被祖祖辈辈用鲜血和泪水所检验所证实千百次的话才能称得上是“古话”。据记者采访,山西运城当年涉及假渗灌的官员中只有相关的几个受到了不太重的党纪政纪处分,而揭露他们浪费巨额资金作假的记者却锒铛入狱,这说明什么?当然不能理解为打击报复,一码说一码,人家抓你给你治罪没有说你是写了批评报道,如果谁要这么理解,那么是谁自己的问题。

  高勤荣只是一个普通的记者,但是当地居然为他设立了专案组,我不知道这个专案组是不是想设就能设的,还有专案组人吃马喂的花销是从哪里来的?中学时上政治课,知道“国家机器”这个概念,现在看了高勤荣的案子突然糊涂了,“国家机器”在有些地方怎么像家法似的?我不知道高勤荣如果踏踏实实服刑12年以后,是不是就被整治得老老实实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一个高勤荣下狱了,到底是会有千百个高勤荣站出来呢还是索性以后大家都学乖了,懂得哪些是该说的哪些是不该说的。

  我想高勤荣被治了罪,当地的父母官可以回家过个踏实年了。爱民如子,对于不肖子孙不严格管教怎么可以?我想一些想着做“爱民如子”的好官最后做来做去做成了被老百姓戳着脊梁骨骂的“狗官”的官员,可能就是太奉行“棍棒底下出孝子”的古训了。

  话说回来,坚持真理是要付出代价的,要不真理也太好坚持了。所以我们经常得知一些勇于检举揭发的匹夫匹妇惨遭打击报复的事情,据说在有的地方,最后的检举信会被平平整整地放在被检举的官员的桌上,静静地等候发落。我们总是说正义是要战胜邪恶的,我们还总是说“惟有牺牲多壮志”,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们能不能缩短正义战胜邪恶的时间?那么怎么才能提高正义效率呢?前两天在《中国青年报》上看到一篇文章,建议设立“举报人”奖励制度。具体的做法是,如果举报人举报某某官员贪污腐败,一经查实除了重重的治罪以外,还应该从官员的不义之财中按照一个百分数奖励给举报人。比如说查实贪污300万,那么给举报人10%,就是30万。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举报人在举报以后,一般很难在当地混下去了,哪个父母官会喜欢一个“逆子”呢?有这30万也好换个地方重新开始。还有一些检举人受到人身威胁,警察又不能24小时贴身保护,如果能相应地得到“正义补偿”,那么至少可以自己找几个保安保护一下家人。

  至于像高勤荣这样的无冕之王,假如当初报道一经见报立刻调离山西,比如说到《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这样的地方,也许能躲过这一劫。人生有几个12年呀!当然我知道我这个建议是有点“逃跑主义”之嫌,缺乏为正义献身的豪情壮志,可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呀!   (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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