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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从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获悉,根据公安部的通知,广东省今年赴港澳地区安排分数有重大调整,定居安排条件大幅放宽,重点安排夫妻团聚、照顾父母和老人投靠类申请人出境定居。 据悉,广东省符合赴港澳定居条件,凡在2001年12月31日前达到以下分数者,均可在年内有序安排出境: (1)夫妻团聚类往港定居安排分数线为328.5分,即由原来的1991年12月31日前分居放宽到1992年12月31日前夫妻分居; (2)夫妻团聚类往澳定居分数由365分降为292分,即从原来的1990年12月31日前分居放宽到1993年12月31日前分居; (3)照顾父母类往香港或澳门地区定居安排分数线由26分降为6分,即从原来的申请人为30—35岁,其在港澳地区的父母年龄须年满65岁(如申请人为18—30岁或51—59岁则其在港澳地区的父母年龄须分别年满75岁和80岁)放宽到申请人年龄为18岁至59岁,在港澳地区的父母为60周岁以上; (4)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往香港或澳门地区定居安排分数线由21分降为16分,即投靠在港澳地区直系亲属的无依靠老人的年龄从必须为65周岁以上放宽到60周岁以上; (5)无依靠儿童投靠港澳地区亲属类往香港或澳门地区定居分数线为16分,即14岁以下的儿童投靠港澳的直系亲属。 (6)永久居民子女类不参加打分排队,根据公安部每天60个的安排配额予以安排,除部分父母均在港澳的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优先安排外,其他按申请先后轮候安排出境。 此外,未达到今年安排分数线,但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者亦可在年内安排出境: (1)夫妻双方均年满60周岁或夫妻一方年满65周岁、另一方年满55周岁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2)已年满14周岁,到2001年12月31日前未年满18周岁且在港澳地区的父母身边无其他子女的无依靠儿童。(赵戎 袁伟 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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