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上海市公安局推出10条廉政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22日07:48 解放日报
解放日报讯 (赵进一) 上海市公安局为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最近推出10条“治长措施”。这是昨天召开的上海公安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透露的信息。
“治长措施”10条是:局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延伸至处级领导干部;完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审报制度;各级领导干部不准在礼仪、庆典、业务洽谈等各种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领导干部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领导干部出国访问,要与其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要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预算之内;不准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设立由个人保管或以私人名义储存、由少数人控制和支配的“小金库”,凡设立的必须坚决取缔;对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并逐级向下延伸;对执行廉政规定的情况,要认真、具体地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推行干部任职“公示制”、实行公开选拔与竞争上岗。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