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疯狂挪用81万 陕西榆林“内部银行”行长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1月31日06:37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倪建军、通讯员继武、双剑报道)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检察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挪用公款案,榆林市运输总公司计财处原副处长兼内部银行行长安卫,因涉嫌挪用公款81万余元被提起公诉。
榆林市运输总公司是一家有数千名职工的大型国有企业。1988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分行批准,榆林市运输总公司设立“内部银行”,批文中明确规定:内部银行不属于金融机构范畴,经营范围只限于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不得向社会办理存贷款业务,该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该公司的营运收入、职工风险抵押金。然而,该公司的计财处副处长兼内部银行行长安卫却谋私利,目无国法,利用职权挪用巨额国企资金。经检察机关侦查查明:从1996年7月到1999年9月的三年间,安卫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捏造虚假人名,将所收回的货款不上账不入库,以个人名义或借用他人之名、自批自贷等手段,先后挪用公款达25次共计814747.08元,供自己和他人进行营利性活动和挥霍,除已还回17万余元外,63.9万余元本金及14.1万余元利息至今无力偿还,给该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相关论坛】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