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数千万元 沈阳特大非法传销集资案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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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2月01日03:50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武雪梅 通讯员何吉吉吉报道)昨日获悉,一起涉嫌以“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股份加盟”、“信息轨道工程”的形式开展投资、销售和吸纳签约者,并承诺定期支付红利的非法传销集资案主角——沈阳坦利亚商贸加盟连锁有限公司的裴某、何某、周某被和平区检察院依法起诉。据指控,他们共向社会吸收资金合计人民币6358万元,涉及辽宁、山东等6个省、自治区的49个城市的股民33439人次。
沈阳坦利亚商贸加盟有限连锁公司的前身为沈阳坦利亚商贸有限公司,是裴某与出任公司总经理的周某等人合伙出资筹建的股份有限公司。“能人”何某向他们描述了“宏伟的营销计划”:公司向社会招聘业务员,凡本公司业务员要交纳300元手续费成为本公司加盟股东,300元中包括168元股金和8元手续费,按零售价义务销售124元产品。加盟股东从签约后的一段时间起8个月内每10天一次(每次约100元)享有公司基础分红,每吸纳一名签约者还可以得到30元的“伯乐奖”,延长两个月分红有效期。三人口头协议公司运营的纯利润分配裴某占45%。
1999年9月16日,沈阳市工商管理局和平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于次日立案调查,最终认定该公司存在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12月18日,裴某、何某、周某被沈阳市和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经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三人被依法逮捕。今年春节前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至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近日,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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