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王荣博)近日,山东泰安市郊区大汶口镇东庄村农民李云平因犯销售 伪劣种子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李云平是泰安市一农民,1998年11月将自己培育的未经国家检验和审定的6万余 公斤玉米种,假冒山东省农科院培育的“鲁单50”玉米种销售给他人,致使曲阜市、泰安 市等地农民玉米大面积减产,造成经济损失达314·5万元。日前法院审理认为,李云平 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种子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处 李云平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40万元。 (农村大众)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北京市电信公司营业局提供网络带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