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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广州市政府现已批准出台了一条新的规定:将原定外来暂住人口的增容费、调配费、治安费、计划生育费“四费合一”,收费标准统一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40元降低到每人每月20元。 规定指出,凡在市辖区暂住,按规定需要办理《广州市IC卡暂住证》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上面规定的每人每月20元缴纳“增容费”。暂住人员的“增容费”由市政府委托街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征收。街镇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计生部门必须派员进驻“中心”,按各自职能把好外来暂住人员的政策管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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