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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张贵红) 昨天,宣武法院召开全院大会,一名审判员因为判决书中将被告人姓名写错被罚款500元。这是宣武法院推出文书质量整改措施后挨罚的首名法官。 去年年底,宣武法院一名法官受理了一起诉讼,诉讼被告人名字中有一个比较生僻的“”字。下判决书时,她在电脑字库中没有查到这个字,在手写这个字的时候匆忙之间少写了一撇,一份判决书十处被告人姓名,她就少写了十撇。在院里组织的文书抽查中,这个错误被查了出来。按十处错误计算,她被处罚了500元奖金。 去年年初,针对一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满意,特别是对法律文书中出现的错别字、标点符号不准确等问题所提意见,宣武法院决定从小事入手,从基础工作抓起。根据发现错误的严重程度,扣发审判员、书记员的当月奖金,最轻者(如标点符号错误)扣罚50元,最重者将“下岗”。 虽然首名被罚的法官和她的审判员争着交罚款,但心里的滋味可想而知。错一个字就罚500元钱,这可是前所未有的事。法官们说:“看来院里这次是动真格的了,今后制作法律文书真得特别仔细,不然,挨罚不说,这面子上也不好看呀。”宣武法院将继续不定期抽查文书质量,以让当事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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